各班主任: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8〕19号)和《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
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现任班主任;
(二)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并获得区级以上的相关荣誉。
二、评选人数
名额不限
三、评选基本条件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学校对照评选条件,采用自荐、行政推荐等方式产生参评候选人,并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1、请申报者填写自荐表。
2、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5月27日,请将自荐表发送 2506809247@{域名已经过期} 。
武进区294俄罗斯登陆官方政教处
2018年5月25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