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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俄罗斯登陆官方绩效考核方案中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有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7-05-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罗建娟

 

294俄罗斯登陆官方教职工岗位工作与质量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质量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力求科学合理,每学期考评一次。
5、《方案》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6、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质量奖。
四、工作量津贴的构成。
1、基本津贴: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总量,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满负荷工作的教职工每月享受基本津贴500元,工作量超额或不足额的教职工按相应的比例增减基本津贴。
2、课时津贴:教学人员依据学科和上课节数享受课时津贴(具体标准另附),行政人员、老教师上主课享受(或不低于)全校主课教师课时津贴平均数,不上主课享受(或不低于)全校教师课时津贴平均数,全年按10月计发,非教学人员不享受课时津贴。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调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果的学科教师享受教育教学奖,具体规定按原考核细则执行。
 附: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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