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的方法
催眠的研究发端于应用,而催眠方法又是应用的关键部分,因此它一直是催眠研究的重要方面,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科学探索已经发展出许多具体的催眠方法,归纳起来这些方法大致有以下四种:
(1)言语暗示加视觉刺激。
此法又称为凝视法,是让被催眠者聚精会神地凝视近前方的某一物体(一光点或一根棒等),数分钟后,催眠师用单调的暗示性语言开始进行暗示。“你的眼睛开始疲倦了……你已睁不开眼了,闭上眼吧……你的手、腿也开始放松了……全身都已放松了,眼皮发沉,头脑也开始模糊了……你要睡了……睡吧……。”如被催眠者暗示性高,则很快进入催眠状态;如果眼睛未闭合,则应重新暗示,并把凝视物靠近眼睛以加强暗示,使两眼皮变得沉重。
(2)言语暗示加听觉刺激。
催眠时,让被催眠者闭目放松,注意倾听节拍器的单调声或水滴声,几分钟后,再给予类似于上述的言语暗示,同时还可以加上数数,如:“一,一股舒服的暖流流遍你全身……,二,你的头脑模糊了……,三你越来越困倦了……,四、你马上就要睡着了……五、睡过去了,真舒服……。”
(3)言语暗示加皮肤感觉刺激。
催眠师首先在被催眠者面前把手洗净、擦干和烤热,然后让被催眠者闭目放松,用手略微接触他皮肤表面,从额部、两颊到双手,按同一方向反复地、缓慢地、均匀地移动,同时配以与上述类似的言语暗示。有时也可不用言语暗示,仅用诱导按摩。这种按摩还以采取不接触到求治者皮肤的方法,只是靠双手的移动而引起温热空气波动,给皮肤温热感而达到诱导性催眠按摩的目的。
(4)药物催眠。
某些被催眠者暗示性低、不合作,可使用2.5%的硫喷妥品或5-10%的阿米妥品0.5克,稀释后,进行静脉缓慢注射,在求治者进入半睡眠状态时,再导入催眠状态。
必须指出的是:催眠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与巫医与巫术有严格的区分,切不可视为儿戏,任意滥用。一般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医生和精神科医生在出于研究和治疗的需要时,并在被催眠者自愿配合的况下,才能使用。一般来说,在催眠的配合下,可以提高药物治疗疗效以及缩短治疗疗程。但催眠本身也有其缺点:首先是并非任何人都能成功地接受催眠;其次是催眠治疗的效果往往不甚巩固,在使用时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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