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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科研减负增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2-0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lsadmin

常州市教科研减负增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一、时间要求

减负增效专项课题自20102月立项,要求在20103月前完成开题工作;2011630,完成减负增效专项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20136月前要求全部结题(各辖市、区所属课题的开题、中期评估及结题均由各辖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局属学校由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表格下载

    课题研究中所需要用到的《开题论证书》、《中期评估表》、《结题论证书》、《课题变更申请书》等表格请统一到常州教研网站http://2007.czedu.gov.cn 首页上“课题研究”栏目中“管理办法”一栏中下载。

三、日常管理:

1、减负增效专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各辖市、区教研室负责,各辖市、区教研室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将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培训、研讨、交流结合起来(局属学校由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

2、各课题必须在20106月底前建立课题网页,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减负增效专项课题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查。

四、结题要求

1、至少有一篇在大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方具备结题资格。

2、课题结题时需同时提交《开题论证书》(一份)、《中期评估表》(一份)、《结题论证书》(三份)、《研究报告》(三份)、论文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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