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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义》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13-09-1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丁东伟

 

教学目标: 
1、感受正义不仅是一种情感,也是一种行为,推崇正义,反对非正义; 
2、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 
3、社会需要正义,知道什么是正义与非正义行为。 
教学重点: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
知识要点: 
★社会需要正义,正义的社会必然是和谐的社会。  
(1)和谐社会的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P82上指点迷津)  
(2)社会需要正义的情感、正义的行为和正义的制度。  
例举:生活中正义的情感和行为的表现。  
(3)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内涵(即: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是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
教学方法及媒体准备
教学过程:
导入
情景再现—— 
情景1:长沙表彰2004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在2005年2月14日召开的长沙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2004年度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表现突出的陈艳、王刚、钟征等13人授予“长沙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当他们上台领奖时,全场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这掌声是对他们见义勇为壮举的赞许与嘉奖。
情景2:弱女子一拳镇住扒手
     陈艳,女,35岁,宁乡县菁华铺乡党委组织委员。 
2004年6月23日上午,陈艳乘中巴从益阳回宁乡。行车途中,一名扒手偷走一乘客的钱包,失主发现后反遭扒手殴打,同车的30多名乘客没人敢吭声。这时,陈艳挺身而出,冲到扒手面前大声喊道:“你干什么?”同时右手扯住扒手的头发,左手一拳将其打回座位。扒手被陈艳的正气震慑住,再也不敢嚣张。最后,陈艳和失主一起将小偷押送到派出所。 
    情景3:王刚,男,26岁,浏阳市葛家乡政府农机站职工。钟征,男,26岁,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车站路工商个体户。两人从小就是好朋友。 
2004年4月11日21时许,刘女士途经浏阳市美神广场时,突然从身后“飞”来一辆摩托车,车上两名歹徒顺势将她手中装有巨款的提包抢走,刘女士大呼抓贼。此时,骑摩托车途经此处的王刚与钟征立即加大油门向歹徒追去,边追边拨打110报警。两名歹徒一人迅速下车逃逸。另一人继续驱车狂奔。王刚和钟征继续追踪骑摩托车的歹徒,终将歹徒擒获。刘女士和5000元现金和30000多元的银行卡失而复得。 
     提问:请围绕上述情景材料讨论:国家为什么要表彰见义勇为,打击社会黑势力? 
     明确: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在今天,全国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面对各种违法犯罪,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展开英勇搏斗,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维护社会治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所以国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扫黑除恶的目的是伸张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安定生活。 
    正如本课的导语找描绘的那样,请同学们一起朗读本课的导语。 
    引入本课课题:社会需要正义
展开
一 正义和非正义的现象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指导学生阅读第一
第一个的相关内容。请根据以上情景填写下表
     行为
情景 正义的情感和行为 非正义的情感和行为
情景1  
情景2  

二 生活中,正义的情感和行为随处可见。 
1、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一目第一个
第二个的内容,回答问题。 
提问:你还能列举我们生活中的其他正义情感和行为吗? 
2、材料分析:蒋庆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一位普普通通的法官,她在法官生涯中没有审理过什么大案要案,也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更没有担任过任何的领导职务,生前却受到许多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蒋庆在16年的审判工作中,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包括休息日在内,平均不到三天就办理一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她办案不公或不廉洁,从来不接受包括亲友在内的任何礼金馈赠。 
    蒋庆亲民、爱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她对孤独无依的老人,失学无助的少年,迷失方向的青年,濒临崩溃的家庭,倾注了她所有的爱,撒下了她所有的情。可她却抛下了自己年迈的双亲,亲爱的丈夫,心爱的孩子。 
    有人说,蒋庆早就该当“官”了。可蒋庆对“官”有自己独到的诠释:“在我的工作岗位上,只要公正司法,法官就是最大的官。”是啊,法官是正义的最高守护神,只要公正司法,不论其职位高低,都是威严崇高的。 
    她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她住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单位旧公房,是她和丈夫自己动手搞装修。有许多老板、包工头主动找上门来,向她提出帮助装修,都被她谢绝了。 
在法院工作,蒋庆却是“六亲不认”,她的姐姐受人之托,打听一桩案件何时下判,她硬是把姐姐给“顶”了回去,从此亲戚朋友们都不再向她打听案件上的事。从她获得的雅号“蒋铁锤”中,就能说明她铁面无私、刚正不阿,追求正义的坚定信念。 
    “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师不可骂,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风不可追,天不可欺。”这是蒋庆抄录的人生格言。这“九个不可”是蒋庆朴素而又充实的精神世界的写照,是她纯洁心灵和高尚情操的体现。 
    提问:蒋庆的哪些做法表现了正义?提到正义,你还会想到哪些人和事? 
    明确:蒋庆廉洁奉公,从来不接受包括亲友在内的任何礼金馈赠。她住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单位旧公房,是她和丈夫动手搞装修。有许多老板、包工头主动找上门来,向她提出帮助装修,都被她谢绝了。蒋庆并没有做惊天动地的大事,然后就是这些小事,却说明了她铁面无私、刚正不阿、追求正义的坚定信念。 
    3、再现情景,进一步拓展对正义的认识。 
    情景1:检察员制服两小偷 
    李毅刚,男,38岁,芙蓉区检察院监督科检察员。 
2004年3月17日,李毅刚路过东塘,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人正用刀具撬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车窗。他立即上前询问,两小偷见行径败露,想借机逃跑。李毅刚大吼一声“哪里跑!”跨前几步挡住去路。两小偷拿出刀威胁:“你再过来,就捅死你……”李毅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歹徒手中夺下凶器,将他们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经审讯,两小偷曾在韶山路等地以撬小车车窗实施盗窃3起,涉案钱物价值15000余元。 
    情景2:沈佳胜,男,23岁,长沙县北山镇乐塘村杨家山组村民。 
2004年7月9日22时许,开福区新港镇大塘村故月山庄女工周桂香与同事在池塘边乘凉,不慎跌入塘中。同事慌乱中大声求救,在该山庄打工的沈佳胜听到呼救声立刻跑到出事地点,沈佳胜不识水性,但仍然奋不顾身地跳进池塘,拼尽全力将周桂香托出水面。周桂香得救了,沈佳胜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提问:你是如何理解“正义”的? 
    明确:参看“指点迷津” 
    教师小结:区分正义行为的标准,主要包含两点:一是否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的行为;二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符合这两点就是正义行为,不符合的就是非正义行为。 
三 课堂练习 
指出下列行为中,你认为正义的行为有哪些?非正义的行为有哪些? 
1、举报侵权行为;       2、哄抢公共财物; 
2、积极参加植树活动;   4、有人斥责欺人者; 
5、犯罪分子受到惩罚;   6、偷逃税款; 
7、回收废旧电池;       8、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 
9、贪污腐败;           10、被涉黑同伙打伤,围观者敢怒不敢言; 
11、对提意见者,打击、报复;    12、歧视他人; 
13、法律制裁侵权者;            14、经常欣赏和显示自己享有的特权; 
15、小张看见有歹徒抢劫,就与歹徒进行殊死的搏斗。 
 小结:
     通过今天的活动,我们懂得了社会需要正义,一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一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阻碍社会进步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正义行为应得到人们的赞扬和支持,非正义行为要遭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制裁。社会不仅需要人们有正义的情感和行为,还需要正义的制度。这就是下一课时我们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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