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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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王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意外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与有关应急预案,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1. 发生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恶劣气候所引起的恶劣环境。
2.预警信号为橙色警报以上。
二、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总指挥:蔡自力
副总指挥:陈伟强、蒋亚春、龚广法
成员:丁东伟、张健、庄小芬、吴留珍、杨莉亚、陈建国等同志组成
具体分工:总指挥蔡自力同志负责召集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负责受灾害事件处置工作。副总指挥陈伟强、蒋亚春、龚广法具体负责指挥学校发生灾害现场抢险指挥、善后等相关的工作。成员负责:组织、参与学校灾害的抢险及处置。由办公室调查、上报、组织文字汇报材料;总务处组织现场的校舍损坏等事故的现场处置,并提供台灾救援的后勤保障;保卫处和相关班主任联合做好由于台灾引起的师生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置、善后工作。
三、措施
(一)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1、报告:
(1)重大灾害所引发的事故发生后,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即拨打110、119、120电话报警,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及相关领导。
(2)学校指挥小组成员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报告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
(3)指挥部成员根据事故现场发生的变化,伤害人数的变化,及时进行事故补报。
2、应急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领导机构有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公安等相关人员组成。指挥人员听取、了解事故的原因、制定抢救的方案。根据指挥部制定的对策,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抢救工作。
(2)根据所制定的方案,部署人员做好现场保护,迅速疏散师生到安全地点,对伤员进行抢救。
(3)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师生安全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保护措施。
(4)积极协调现场抢救的各部门和各级抢救力量,落实各项抢救措施,防止在抗击灾害过程中发生其他的意外事故。
3、事故现场保护
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立即开展抢救的同时,进行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台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需要的,事先做好标记,并用相机、现场绘制简图等作出书面的记录,妥善保存台灾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4、情况通报工作
根据制定的方案,指挥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5、善后处置
在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程序,及时组织台灾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大案类型和伤亡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妥善做好补偿安抚等工作。
(二)假期中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1、指挥机构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的畅通,开通手机电话。
2、接到有关通知后,按照以下值班安排立即前往学校。
3、按照总指挥所布置的任务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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