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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校针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2012-12-1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王燕

 

我们学校为了防止对学生意外而造成伤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教学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有无明显不安全因素我们都进行了自查。
  1、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
制度有无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如发生火灾、带班领导、在岗人员、门卫、学生都要采取积极措施,首先要报告119火警,同时组织学生分散出安全口。
  2、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一律不准进校,要定期检查。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外活动一定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可遇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学校明确规定不得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人参加的体育运动或劳动。
  5、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首先通知家长,如果严重,马上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防止延误病情。
  6、学校
教师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7、对学生擅自离校要立即通知家长,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总之,我们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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