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童心
发布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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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杨亚娟
可贵的童心
——怒鞭蛤蟆,“驱之别院”
《幼时记趣》最后一段写作者怒鞭蛤蟆,“驱之别院”,有趣之极,可爱之极。
为什么要鞭打蛤蟆?因为它吞吃了两只活泼可爱的小虫。那两只小虫正“斗”于“草间”,那是它们在游戏,在练身,在比武,可以说那就是它们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以极浓厚的兴趣观看,深深感到万物的灵动可爱。但可恶的蛤蟆出现了,它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拔山倒树而来”;它是那样的丑陋,“盖一癞蛤蟆也”;它却又是那样的狰狞可怖,凶神恶煞,“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一切发生在瞬息之间,猝不及防,“丑”就是这样瞬息吞没了“美”,“我”能不愤怒吗?此时此刻,“我”无比震惊,“我”义愤填膺,“我”怒不可遏,“我”不顾一切,
哪管它是什么“庞然大物”,哪管它是怎样“拔山倒树”,翻江倒海,“我”就是要伸张正义,发狠地教训它!于是“捉蛤蟆,鞭数十”,一解心头之恨,多么大快人心!在读者眼前,似乎浮现出《三国演义》里张翼德怒鞭督邮的形象,正义就是要这样来维护,恶人就是要这样来严惩!
严惩之后呢?“驱之别院”,阿呀,没想到是这样从轻发落,只是把那癞蛤蟆驱逐到其他院落,告戒它不得再入侵小虫的地盘,更不准再吞食其他小虫生命,大家各有疆域领地,彼此和睦相处,平时礼尚往来,甚至还应该同舟共济,这真是美好的愿望,美好的性灵,太好了,太好了。痛恨不是虐杀,严惩不是灭绝,如果“我”把癞蛤蟆践而踏之,屠而宰之,甚至剁成肉泥,甚至拿回去献给母亲,要求烹煮出一碗肉汤,那也就失去可贵童心,丑陋凶残之极,成了小法西斯分子了。
幼时的“我”,极有正义感,极有仁义心;有趣之极,可爱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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