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清晰有效的课堂教与学
发布时间: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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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毛宇凯
新的数学课程标准要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三方面的目标的有机结合。它不仅强调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而且让学生在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过程中,经历知识与技能的形成与应用过程;不仅发展学生合情推理能力和初步的演绎思维能力,而且注重让学生从现实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学生在掌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合作交流,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同时,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情感与态度,使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学生数学学习的需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学习积极性的形成与学习动机的激发有着内在的联系。学习动机的激发是形成学习积极性的内在因素,它是在一定的教学情境中,利用一定的诱因,使已形成的学习需要由潜在状态变为活动状态的过程。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如果从根本上缺乏认知内需,学习就无法发生;但是如果没有外在环境的刺激,学习内需也难以自发启动。尤其对于心理不成熟、自我学习意识和自控学习能力尚待发展的小学生来说,其学习动机更需要教师的激发和调动,数学教师应使自己成为:
1.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虽然不控制学生讨论的结果,但积极参与引导、鼓励和监控学生的讨论和练习过程。
2.学生学习的指导者。通过示范(边讲边说以及演示)、中介(帮助学生把新信息与已有的知识联系起来)和指导(给学生提供线索和反馈),帮助学生进行有效学习。
3.学生学习的合作者。教师要把自己当做学习者,与学生一道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三、注重知识的结构性,提高学生自主建构的有效性
在知识迁移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学生原有知识结构的概括。只有经过概括的知识结构,才能准确地辨别出新旧知识间本质上的差异或相似程度。也只有经过概括的知识结构,才具有稳定的、清晰的概念。数学教育心理学认为,学生数学学习的规律是“接受——建构”式的,是一个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接受已有数学知识的过程;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有学生自己积极主动的建构活动。由于学生处于身心发展阶段,还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还没有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此时教师的启发引导就尤为重要。因此,在新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寻找教师对学生数学学习的指导与学生自主探究之间的平衡,把握好教师对学生数学学习的“干预度”,是数学教育面临的一个关键性课题。笔者认为,教师的指导过程应包括四个步骤:
1.在课堂上通过具体的教学过程,示范整理知识的方法和过程。
2.指导学生通过小组或伙伴合作进行知识整理。
3.让学生独立地进行知识整理。
4.对整理的结果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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