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师德与师爱
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我们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往往要说到师德。说到师德,就得谈我们教师对学生的热爱。这种教师对学生的爱,简单的说就是“师爱”。师爱,实际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所在,所以我就又把它叫做“师魂”。
一、爱学生首先爱事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当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教师与教育事业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的职业劳动与其自身人格的塑造的关系。而这三个关系当中的核心问题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这是因为,从教育的三大要素进行分析——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媒体,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两个因素是其主要地两个因素。由此可见,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其中主要的关系。
二、亲其师才能信其道
爱,是一种情感。一个人的情感是一个人的需要满足与不满足的一个集中的反映。如果满足,就是一种积极肯定的情感,反之,则是一种否定的情感。
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而信其道。然而,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让学生理解教师对他的爱,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我和所有的教师一样,都知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的爱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不仅能提高眼前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且还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发展、个性的形成、职业的选择以至于人生道路的转变甚至影响到学生的一生。我想,我们教师的爱是一种神圣的爱。有这种爱,才能够贯彻我们的教育教学内容,才能够实施我们今天的素质教育,才能把我们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三、人格的体现——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我们做一名教师的天职,也是人格。台湾有位教育家曾经说过:“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我认为对于我们教师来说应改为:“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是因为动物也爱自己的“孩子”,但它未必是个人,如果能够做到爱别人的孩子的确是多么的神圣。
一切对教师的要求,都集中到教师的人格。这是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魅力主要是通过人格来体现出来的。历代教育家所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等的说法,它即是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又是教师良好的人格体现。在学生的心目当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是道德的化身,是人类的楷模,是父母的替身。他们把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看成他们学习的榜样,模仿的对象。一个班的班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班主任人格的扩大与再现,一个学校的校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校长人格的扩展与体现。教师的人格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种有形的表现,高尚而富有魅力的教师人格能够产生身教重于言教的良好效果。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则不从。”也正说明了这一点。由此也可以看到教师人格的力量。在教师的人格因素中,我最喜欢的是四个字:豁达、勤奋。我之所以认为豁达与勤奋是人生发展的两个不竭的动力,是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提倡的就是豁达与勤奋。特别是我们作为人民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更离不开它。豁达,主要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勤奋是我们做事的表现与态度。对人要豁达,要团结协作;处事、做事要勤奋,尤其是小学生的个性特征处于萌芽与发展的阶段,难免他们的所作所为可能气人,就更需要我们广大教师时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对待学生,正确对待自己,在这期间就更能体现我们教师的一种人格修养。我们还要勤奋,正如大家所说的那样:“从早忙到晚,上床就做梦,梦到学生在晃动。”只有这样做、这样想,才能把在校的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才能换得桃李满天下。因此,我要用我的座右铭——豁达与勤奋与广大教师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四、师爱的体现——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要求。怎样才能体现出为人师表呢?为人师表的核心成份仍然是师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上梁与下梁。为了热爱学生,要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学有特色,那么我们教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当好这个上梁,才能使下梁健康茁壮地成长。第二、一视同仁。把我们教师的爱均匀的洒向每一个学生,洒向学生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要我们每个学生的心田都有我们教师爱的雨露、爱的阳光,不因他们个性美丑、家庭贫富、学习成绩的好坏、进步与落后而有所偏爱。第三、严、爱同舟共济。严就要严在该严的地方,爱就爱在细微当中,爱不是牵就与纵容,当学生有问题时,该严就得严,耐心地帮助、教育,使学生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教师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的道德基因的转接者。师德是一种精神体现,也是每一位教师的自我修养。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共同撑起教育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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