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1)不得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班级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的高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奖励教师和班级。
(2)实施就近免试招生。严格控制班级班额。
(3)每学期在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学科考试,控制考试科目,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测以随堂进行。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不超过90分钟。
(5)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早晨7:30后组织学生上课,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7小时,安排学生课余生活,保证学生9小时的睡眠时间。
(6)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早自修,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晚自修。
(7)教师在学生自修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或下班答疑,但不准上新课。
(8)必须开足开好体育、艺术、品德、社会、劳技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9)严格控制练习资料,严禁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进入校园。
(10)非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特许,学校不得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二、增加教育教学效果的具体措施:
(1)积极构建师生平等、民主、和谐的合作关系,严禁罚抄、罚站等不良现象。
(2)改革并落实教师集体备课制度。严格执行“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备课人),确立“三点”:重点、难点、训练点,提倡“三优化”:优化教学过程、优化教学设计、优化作业内容。
(3)进一步加强并落实德育导师制度,强化人人参与,追求实效的全员德育工作机制。
(4)建立研究性学习责任制度。各备课组要切实制订研究性学习实施方案及专题辅导材料。
(5)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业余生活活动,注重学校文化建设。
三、加强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监控和保障:
(1)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或建议,并建立备查录。
(2)对有关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降档。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考核不合格并实行解聘。
(3)凡被查实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由学校进行警告,累计达到三次警告的,将进行批评教育。在评职、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成立学校“减负增效”工作领导与督查小组:
组 长:蔡自力
副组长:杨莉亚
组 员:蒋亚春、丁东伟、张健、吴留珍、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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