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今年12月23日召开。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为了能够使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为保证提案的规范化,提高提案质量,特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
一、提案人
提案是教代会教工代表就学校管理、教学改革、学校发展、民主监督和生活福利五个方面提出的议案。教工代表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围绕学校的发展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提案人必须是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每份提案要有1名正式代表提出。
二、提案的书写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应写成论文性质的提案。
3、提案的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提案的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等。
4、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实名签署。
三、提案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1、必须能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有助于推动学校各方面的改革和工作。
2、提案适应学校目前经济和物质等条件,建议措施具体,具有近期实施的可能性。
3、提案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对学校今后建设与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4、言之有据、思路清晰、问题明确、书写规范。
四、提案时间要求
1、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教工代表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进行调研,按要求书写成提案。
2、2015年12月20日前,工会小组长收集有效提案提交学校工会。3、书面形式(签字稿)提供。
4、每名教工代表至少要提交一个提案。学校工会将提案整理归类、装订成册并对提案进行评比,对优秀提案进行奖励。
5、联系人:曹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