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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武进教育网《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8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丁东伟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转发武进教育网《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学法懂法用法工作,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见附件1),现将我区参加本次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利用学校全体教师会议或学习时间,及时向本校教师传达参赛通知,学习参赛办法,认真组织本校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可统一组织教师利用电脑教室集体参赛),并确保参赛率100%(长病假除外)。
二、各校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参赛,并上报参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邮箱:wjdd1203@{域名已经过期}。我局将根据省参赛结果反馈情况作为评选“六五”普法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各校应及时将参赛教师信息录入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参赛教师的切身利益。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7日
我校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根据教育局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请全体在职在编老师按照通知规定的要求积极参与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并在规定时间(11月20日前)内完成本次考试,确保我校此项工作100%完成。
 
二、考试方法:
1、登录江苏省教师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uids/),用自己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若上次信息修改工作时未修改自己账号密码的用身份证号码作为账号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进入系统后点击“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图标;
3、进入个人主页后看到红色字体显示的“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竞赛”,点击旁边的“点击进入”即可开始考试;
4、一共可以进行3次考试,80分以上才可以记录10学时。答案已放群共享和附件。答案排序方法为按照问题的第一个字的首字母拼音排序。
 
三、 考试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含交流在外的教师)。(注:代课教师不用参加,交流到我校的老师根据自己原单位要求参与本次活动)
 
四、 考试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止。
 
因本次法律知识竞赛有10学时记录在培训管理系统里,所以请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务必认真参与本次活动,如有疑问可咨询总务处蒋亚洲老师,谢谢!
 
294俄罗斯登陆官方工会
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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