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2.5武进区演讲比赛《争做守法小公民》
发布时间:2015-11-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袁琴玉

                                                      争做守法小公民

演 讲 者:武进区294俄罗斯登陆官方四(4)班   杨奕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294俄罗斯登陆官方四(4)班的杨奕。很荣幸能参加今天的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争做守法小公民》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古就有商鞅南门立木,以此来树立法律的威严。在战国时期,一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重农业;要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并让他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信任他。于是商鞅就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时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就慢慢强盛起来了。
那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亲眼目睹了十多年来中国法治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听到这个说法,我会说:不!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着我们成长的每一天。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最常见的不守法律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和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那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在这里我要告诫所有的年轻人:法律,是用来约束自己,不是为了逞一时之快和获取利益的指明灯;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或不受冤枉的保护神;法律,是用来提高自己控制能力和提高文化知识的一本百科全书;法律,是用来帮助自己所需要帮助的人解决法律问题上的纠纷的美好品质。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让我们一起沐浴温暖的阳光,展开我们的翅膀,一起在“法治护航”的蓝天下自由飞翔吧!让我们坚守“争当守法小公民,快乐成长我能行!”的人生信条,一起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