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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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留珍
各九年级班主任: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3〕34号)精神,决定在我校九年级开展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九年级全体学生。
二、评价依据
《常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细目表》(修订稿)、《常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一)、《常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二)。
三、评价等第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实施时间
各班将《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二)(附件1)的电子稿5月25日前传到吴留珍电子邮箱:2506809247@{域名已经过期};
政教处
2013年5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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