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区优秀科技辅导员和科技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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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留珍
各科技辅导员老师:
在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上做出显著成绩,培养的学生取得近三年区级科技比赛(含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三模比赛、电脑制作,数棋比赛、金钥匙竞赛等)一等奖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比赛二等奖不少于2项;个人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练员”称号荣誉2次以上的教师均可申报区“优秀科技辅导员”,辅导的学生对照条件可申报区“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请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与政教处联系。具体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政教处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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