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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的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2-10-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罗建娟

 

 

请全体班主任注意:

       根据教育局文件,现对贫困生统计工作做新的要求:凡推荐的贫困生必须附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最迟于下周一交给罗建娟处,如实在没有也不要勉强。谢谢!证明材料以下六选一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凭烈士证等有关证件认定);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5.残疾儿童,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认定。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指重大事件,如家庭主要劳动力伤残、死亡等)。先到村民小组打申请,再至大队,最好至经发区。

       另请四、五、六年级的班主任注意:为了提高清卫检查的公平公正,请你通知本班清卫检查员于12点10分进行检查,以免错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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