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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中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策略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3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严红仙

一、          课题研究的背景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是党提出来的战略方针和目标。 而中小学法治教育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奠基工程、 希望工程, 其成效在根本上决定着我们国家明天的民主法治状况。 中学生属于青少年群体, 是国家的未来, 正处于人生观、 价值观逐步形成时期,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教育、 引导和帮助, 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成为国家好公民。

1 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当代大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但仍较为薄弱;(2 法律知识的有效学习不足;(3)“知”“行” 脱节较为严重; 4 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低下。大部分学生认为“知法” 未必就会“守法”, 知法不等于守法, 知法还必须主观上愿意守法并付诸行动才有可能守法。 主观上是否愿意守法取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 价值观念和个人对社会的认识。 在个人行为中,“守法” 不是必然选择, 超过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是否犯法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取决于“知法” 的程度, 认为名利是诱发人知法犯法的主要原因。可见学生对社会现实问题有一定的认识, 也反映出学生存在比较明显的功利思想。 虽然绝大部分学生对违法犯罪行为都有爱憎分明的态度, 但相当一部分学生有过明知故犯的经历, 少数的学生还经常有,可见青少年的自制力较差, 要使中学生既能知法又能守法, 还有赖于法制教育的持久深入以及加强对中学生的意志、自控力的锻炼和培养。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学生“知”和“行” 脱节、 法的观念和法律行为不统一的现状比较严重。在对法律行为的实践:学生在碰到违法犯罪现象时的反应, 从学生的选择可见, 大部分学生表现出正义感, 能想到借助警方力量来维护社会秩序。 但也看出学生“明哲保身” 的倾向很明显。 虽然我们不鼓励学生和违法犯罪分子发生正面冲突, 提倡要智斗, 因而导致部分学生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漠视。这反映出学生在维护社会正义时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懦弱, 这也反映出学生追求理想和付诸于行动之间的差距。总之,大部分法律素养较为缺乏,部分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影响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 频繁发生的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使我们意识到快速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学生的法律素养也直接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程度, 因此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此基础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课题研究的意义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个公民基本义务,也是作为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学生的起码条件。近年来,在学生中也发生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学生不懂法或者法制观念淡薄。学习法律基础课后,分清了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法律学习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有助于教育学生深刻理解党的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法律己,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和守法。 同时,学习法律基础课,也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有些学生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不能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结果不但自己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合法维护,反而受到了损害。学习了法律基础课,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当你的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人身权等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就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到法院去告状,请求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而不再去用非法手段解决有关问题或私了 再有,学习法律基础课也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虽有好转,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危害和损失,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也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安定,妨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要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仅仅依靠政法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学生将来也应起积极作用。但是,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光靠勇敢和良好的动机还不够,还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有助于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因此,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法律基础课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讲解。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科学内涵及其关系,自觉地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完善和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培养四有人才的需要 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而且强调把德育放在首位。《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明确地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才素质的重要方面提出来。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决定了它必然是法治经济和诚信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经济秩序运行机制要靠法律和道德来加以规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逐步加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尽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和道德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对于在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学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也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就不可能适应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广博而精深的专业知识,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所以,大学生必须从现在开始,充分利用大学课堂的有利条件,认真学习法律基础课,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争取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基础课正是通过传授法学基础理论和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并深入钻研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完善和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大学生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学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法律基础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因此,培养初中生法律素养的必要性可以概括为四个“需要”: 第一,中学生自身发展需要; 第二,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需要; 第三, 适应社会对公民素质要求的需要; 第四, 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

二、理论思考

1、“核心素养”的结构模型研究未来学生应该具备哪些最关键的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才能成功地融入社会并在满足个人自我实现需要。该模型由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率先在本世纪初提出。教育部也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提出了“核心素养体系”这一概念,并将其置于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地位,成为下一步深化工作的关键因素,其也是我国未来基础教育改革的灵魂。当前,政府主导或由民间组织来推动的全世界范围内核心素养的研究正悄然兴起。法治素养作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应该重点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

2、法律素养的界定

一是指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现行法律条文中关于法律规则的知识;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理知识。我们所常常提及的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这是法律素养的客观方面。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它是人类在法律方面的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它是法律素养的主观方面。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自己的守法行为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

三、研究目标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初中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生道德和法治素养提高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作为教师,如何培养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让学生充分享受课堂教学的快乐。通过研究和实践,探索一条提高学生法治素养的途径和策略;同时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专业的成长;为创建法治学校,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1、实立德树人理念,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凡是感到自己是一个研究者的教师,则最有可能变成教育工作的能手。”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关键在教师。身教重于言教,要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教师就要树立立德树人理念和终身学习观念,自觉提高自身学科专业素养,不断汲取新知识,丰富其他学科知识,跟上时代的脚步。“打铁先要自身硬”,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教师必须要有较高的自身素养,必须要有高尚的师德,以德服人,时时为人师表,处处做生表率。 

2、设真实教学情境,搭建素养培育平台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主动而积极的过程,学习者知识的获得需要在一定的情境下,通过教师的指导、学生间的交流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扮演的角色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范式,引导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此判断学生的行为动机,观察学生的思维养成,最终引领学生形成学科教学所要求的核心素养。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在表演和观看的过程中,分析各类现象的成因,对这些行为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进行讨论,并从中得到启示。学生会在一系列鞭辟入里的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升公民素养,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这就是真实情境所带来的教学效果,它们贴近生活,容易激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共鸣,自然在认知的形成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是和学生密切相连的生活实际,或是社会上的热点现象,都可以作为学习的素材,帮助学生实现核心素养的提高。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贴近学生的生活,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引发学生积极思维,使学生形成正确认知,在生活实践中提高认识,提升境界,实现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 

3、学设定学习目标,明确素养培育方向 
  科学合理设定学习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关键。目标的设定要兼顾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结合新课程的理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而细致。三维目标的设定,由表及里,形成了对学生综合学科素养的培养体系,学生可以从身边或自己经历的事去理解教材知识,从而形成真正素养。 

4、归课堂生活本真,拓展素养培育途径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注重学生的实践体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融入社会,感受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力量,形成客观理性的价值体系,回归课堂本真。核心素养的培养应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只有让课堂教学回归生活本真,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感染、影响学生,才能使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学生是知识增长、能力提高、情感升华、全面发展的主体,只有通过自身在学习和活动中的观察、思考、参与、运用,才能把抽象的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意识和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已成为核心素养培养的要务。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必须引导学生将触角伸向广阔的社会大课堂,进一步拓展生活,从生活中汲取养料,从正在发生的、活生生的实际中检验和丰富所学知识,构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核心素养也就随之进一步提高。  总之,学生是充满创造力的群体,教师应相信学生的能力,鼓励学生不断进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不断地反思、总结、学习、提高。

四、研究内容

1 转变法律教育模式, 凸显实践性

法律教育的特点是思想性、 人文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其中凸显实践性是增强法律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教学原则。 实践性的特点要求我们的教学, 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 通过学生自主参与丰富多样的活动, 扩展知识技能、 完善知识结构, 提升生活经验, 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践性这一特点表明法律素养的培养过程是学生习得和养成的过程, 离开了公共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 就不可能有学生的内心感悟和亲身体验, 其习得与养成就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 凸显实践性应成为法律教育的内在规定性, 成为实现法律教育目标的最基本方式和要求。 但在目前的法律教育中实践性的体现是最薄弱的。教育心理学中建构主义学习观的观点认为, 世界是客观存在的, 但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 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现实。 而从实践中得来的经验是最深刻的。建构主义者强调建构知识时的学习主动性、 社会性和情境性。 强调教学中多向社会性和相互作用对学生学习建构的重要作用, 主张教师——学生、 学生——学生之间进行丰富的、 多向的交流、 讨论或合作性解决问题, 提倡合作学习和交互教学, 重视活动性学习在学生学习中的重要作用。 在法律教育中凸显实践性, 既符合学科特点又符合学生学习规律, 应得到重视。怎样凸显教学实践性呢? 本人认为下面两种做法应努力成为法律教育的常态模式。

2 推广和普及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法相信教过法律常识的老师都不陌生。 本人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解是:

教师根据法学学科特点, 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描述, 引导学生进行讨论, 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法是以案例为载体、 以学生为中心、 以课堂讨论为主要教学形式, 以案讲法、 以法论案。

课前准备——教师呈现案例与相关教学内容, 学生在课前做初步分析。

分组讨论——在课堂上, 教师给机会各小组讨论, 并做适当指导和营造氛围, 学生组内相互交流看法。全班交流——师生互动, 在教师的引导下探讨案例的相关问题。 形式可多样。归纳小结——主要是教师的点评, 学生结合自己的思考进行感悟。布置下节课案例——教师把下节课将讨论的案例和要求布置给学生, 学生又回到课前准备状态。(案例主要是教师准备, 也可以适当时让学生自己寻找案例)这种教学法使学生的地位有了 明显改变, 其中一点就是, 学生在学习中始终担负着一定的责任, 要对教师所提供的具体事实和原材料进行分析和讨论, 并从中得出结论, 这意味着必须做好课前准备; 在课堂上, 每个学生都需要贡献自己的智慧, 没有旁观者, 只有参与者。现代教育心理学认为: 当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 他学习的动力就更大, 也就更为主动。 当一个人在课堂上被动地接受被灌输给他的知识的时候, 他的学习是被动和消极的,因而学习的效果也不显著; 如果他认识到他负有一定责任, 他的学习会影响到其他人, 他的学习就是主动的、积极的, 其学习的效果也就十分显著。 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性作用, 给学生赋予了 一定的责任,因此他们在这种责任的推动下, 会以超出一般课堂上百倍的注意力和细心来学习。

3 把学法实践活动制度化, 多个部门提供支持和配合

法律教育只局限在学校课堂是不够的。 实践性原则不但体现在学校课堂上, 还应有具体的课堂外学法实践活动。 法律教育的本质和目标, 本不是单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一种民主与法治的精神, 亦不是单纯在于了解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权利与责任,更要让学生们亲身体验如何运用及执行它们。 所以法律教育尤其不能育演变成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 的知识性的教育, 方法上也不能单靠课本的知识及课堂上的教授, 还应有课外的实践活动和学生日常行为的引导。可以借鉴国外学法实践活动的做法,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 为中学生开设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 如教育行政机关可以考虑为初中生开办学法基地,可以把各种形式的的学法活动集中在为时约一周的时间内。基地开展的活动要和当地警方以及大学院校的法律系配合起来, 通过学法基地可以组织以下活动:(l 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如警方) 的法律智力资源,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讲座;(2 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合作组织, 进行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 3 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案件的审理或观看有关录像; 或参观监狱; 让学生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 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 4 在专业人士(主要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 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使学生通过实践提高多方面的法律素质。 把这样的学法活动作为中学法律的必修内容确定下来, 每届学生定期开展一次(最好定于初二第二学期)。 不仅拓展了学生的校园生活,对减少学生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良好校风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 成立模拟法庭, 法庭的法官、 书记员、 审判员、 陪审员均由学生担任, 可以让学生在参与中学法, 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法庭的审理可以一是对学生中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判断; 二是对学生中发生的矛盾纠葛进行调解; 三是把社会上一些违法案件拿到法庭进行审理。 这样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实际操作, 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亲自体验,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也是件好事。 我国目前一些法学院把模拟法庭的比赛制度化, 成为学生的必修课, 作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形式。完全可以让法律教育专业的学生完成自己的模拟法庭任务后, 到中学里帮助学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 这样既使大学生得到实践锻炼的机会, 又能给予中学法律教育有益的支持和帮助,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当然要使这样的一周学法活动制度化不容易, 要牵涉到多部门多方面的人力物力的支持和配合, 如活动场所的确定和管理就不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

五、研究方法:

以案例研究法为主,辅以实践法、调查法、文献研究法等。

六、过程与任务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6-2020、12)

1、          政史教研组成员组成的课题组

2、          学习掌握有关理论,转变教学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自我建构的学生观。

3、完成本课题的课题设计与论证工作。

第二阶段:实证研究阶段(2021、1-2021、12)

1、按上述研究设计开展课题研究。

2、及时记录,收集数据等资料,不断小结。

3、定期召开课题沙龙,讨论汇报研究进展情况,随时调整研究步骤和方法。

4、不断完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2.1-2022.6)

1、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2、撰写研究报告。

 

七、研究组织

课题组长:严红仙(全面领导本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

课题副组长:孔静(负责课题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

课题组成员:严红仙、孔静、杨伟、王强、袁小彩、陆杨、陆永青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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